“情理交融”:人民调解的权威再造——以“肇调源解”为例

期刊: 《社会发展与科技创新》 DOI:10.64649/yh.shfzykjcx.issn3078-8994.202605016 全文阅读 返回期刊

荣阳1;常世通2

1.内蒙古师范大学;2.中共贵州省委社会工作部

摘要

当下人民调解难以应对基层社会混合性的矛盾纠纷,其根源在于人民调解自身权威的衰落。本文以黑龙江省S县人民调解品牌“肇调源解”为例,基于其以混合性社会纠纷为主的社会基础,以“情”—“理”间关系为分析框架,分析其权威构建方式。研究发现,S县人民调解借助当地面子文化、拟亲缘关系,通过将民众参与纳入空间共建,推广无讼文化,形塑了符合当地社情民意的、广为民众认可的具有实质理性的法律法规解释方式,从而在法律释义过程中将法律的法理性权威内化成了自身权威。这一权威体现出了人民调解权威从过往单位制时期的强制性权威向自愿性权威转型的趋势,并反映了国家—社会力量基层互动的模式,对更高层次上如何化解社会矛盾也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

人民调解;权威;情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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